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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保“垂改”基本完成:调整监察权监测权,暗箭难防前一句充实一线执法

网络整理 2017-04-29 社会新闻
(原标题:河北环保“垂改”基本完成:调整监察权监测权,充实一线执法)

4月28日,河北省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11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日挂牌,共上划人员近六百名。此外,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也调整为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剥离了监察职能,增强环境执法效力。“机构挂牌,人员到位,这标志着河北省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省级层面改革基本完成,自即日起河北环境管理将按照新体制正式运行。”河北省环保厅党组大大、厅长陈国鹰介绍说,“河北环保垂改不仅仅是隶属关系的调整,更涉及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基础制度的重构,是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次底盘性改革。”监察专员办公室上划人员120名“改革后,河北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环保厅统一行使,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厅内设机构进行管理,这项改革共上划人员120名。”河北省环保厅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智明介绍称。具体来说,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石家庄市、定州市、辛集市开展驻市环境监察和环保督察,其他5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各负责两个设区市的监察和督察任务。“这是河北环保事业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河北省副省长李谦说。事实上,2015年底,河北省便在全国率先启动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2016年12月,《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河北成为全国第一个省以下环保垂改试点省。市级环境监测权上收,一市一案同一天,河北省环境监测站更名为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11个设区市派驻的市级环境监测中心也在各驻地正式挂牌运行。“过去我们的环境监测是考核谁、谁监测,考核的监测数据都是地方自己监测的,这一体制难以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改革后,河北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将实现谁考核、谁监测,省里统一负责对各市(县、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率向社会公布。”杨智明介绍,11个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共上划人员468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垂直管理改革后,根据各市环境基础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的不同,各市实际监测任务情况也不同,将采取“一市一案”的方式上收监测任务。“设立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省级考核,就是要进一步保证监测数据的权威性、真实性、可靠性,逐步构建起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陈国鹰称。剥离监察职能,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与前两项改革同时进行的,还有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的职能调整。该局即日起剥离环境监察职能,调整为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杨智明表示,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将着力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开展执法情况后督察,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而下一步,则将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把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改革后,市级环保局将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环境执法力量,同时,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剥离质量监测职能后的人员编制、仪器设备重点充实到一线环境执法队伍。”杨智明说。

(原标题:河北环保“垂改”基本完成:调整监察权监测权,充实一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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