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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两次倾倒废酸污染环境 涉案9人消灭石化之现身被起诉_河北

网络整理 2018-11-28 国内新闻

  近日,由辛集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的李某、位某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刘某、位某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辛集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滑俊杰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参加诉讼,市法院院长陈浩担任审判长,30余人参加旁听。据悉,此案是该市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6月,被告人刘某、侯某、张某等人购置罐车。同年7月,周某、张某驾驶罐车,从霸州市某板带厂拉出废酸30余吨,后张某、周某联系位某某将该车废酸倒掉。7月28日凌晨,李某负责放风,位某某将该罐车内30余吨废酸倾倒于马兰桥西500米石津干渠内,造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水体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省南水北调办等部门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就近退水,清理渠底淤泥,应急性处置费共计714.0657万元。

  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辛集市检察院依法对霸州市某板带厂及位某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霸州市某板带厂及位某某等5人依法承担其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侵权责任。

  庭审中,因涉嫌环境污染罪同案被提起公诉的刘某等其他4名被告人,也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污染环境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辛集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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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辛集市   板带   霸州市   罐车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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