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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7市查处57人!这些干部被撤职降富豪传奇登陆器级_河北

网络整理 2018-09-03 国内新闻

  邢台

  邢台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郑振国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问题

  2016年5月,郑振国利用职权违规将其女儿从基层乡镇借调到主管的食药监局办公室工作,并违规向其女儿发放补贴1万元。郑振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违规借调行为已纠正。

  2。宁晋县农业局副局长郭英明,副科级干部、农机推广站站长李鸿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

  2016年6月,郭英明、李鸿池在银川市参加河北省农机修造服务总站举办的关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培训班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宁晋县某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安排的赴乌鲁木齐旅游活动,共计三天四晚。李鸿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英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3。南宫市交通警察大队外勤中队赵丹等4人收受贿赂、第一中队队长刘树峰失职问题

  2018年4月至5月,外勤中队第三组组员赵丹利用在治超站夜间执勤的工作便利,收受管理对象贿赂共计8400元,并向同组胡振祥、张一胜、程万里3人进行分配,3人明知是贿赂款仍然接受。刘树峰作为主管领导,疏于管理、履职不力。刘树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赵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2年),胡振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程万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一胜被辞退,违纪资金被收缴。

  4。巨鹿县国土资源局小吕寨镇土地管理所所长安立波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2012年至2018年3月,安立波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9平方米,超过规定标准6.9平方米。安立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办公用房已整改。

  5。隆尧县职教中心副校长田立方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2017年以来,田立方分管后勤工作期间,先后5次向本校食堂承包人借用面包车用于学校下乡招生,未给付用车费用。田立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内丘县柳林镇苏家庄村党支部大大李秀振违规操办喜宴、失职等问题

  2016年12月,李秀振邀请朋友前来参加孙子“12天”喜宴,设宴20桌;在柳林镇政府多次安排部署危房改造自查排查工作的情况下,不如实报告村民李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项目;在村机动地发包过程中,未及时收缴相关费用,造成集体财产损失。李秀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家庄

  “石家庄新华发布”近日对外公布↓↓↓

  新华区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1、新华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吴立强违规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等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新华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吴立强主持工作期间,新华区疾控中心招用5名劳务派遣人员未向人事部门申报,违反了《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17年7月,新华区疾控中心在变更劳务派遣合作方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额度超过《石家庄市新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设区市、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的额度,应招标未招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以上违纪违法行为,吴立强负有直接责任。经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吴立强警告处分。

  2、河北省会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崔彦斌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2018年5月经查实,河北省会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儿少中心)主任崔彦斌位于儿少中心办公楼的办公用房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正科级干部使用标准;2010年,崔彦斌以“单位公车配备不足不能满足办公需求”为由向儿少中心业务合作方借用一辆私车,用于个人办公及处理个人事务使用,2012年12月4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崔彦斌继续使用该车辆,直至2014年归还业务合作方;2012年,崔彦斌自行决定将儿少中心关于儿少公园及石太公园的绿地管护等业务先后承包给不同机构,合同涉及的费用超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应招标未招标。目前,崔彦斌已被免去职务,正接受纪委立案审查。

  井陉通报10起违纪违规案件↓↓↓

  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1。井陉县天长镇梁家村党支部原大大、村委会主任李翠花等人失职失责造成土地荒废、无法耕种问题。2013年4月,时任梁家村党支部大大梁建勇、村委会主任李翠花、村委会委员梁春庭等人,在明知铝矿石属国家资源严禁私人无证开采的情况下,仍集体研究,收取25000元补偿款,允许单某某等人开采铝矿石,造成3981平方米(果园地0.1865公顷、旱地0.1174公顷)土地荒废、无法耕种。李翠花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村党支部大大职务处分,梁建勇、梁春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井陉县国土资源局小作中心所原副所长许德义、微水中心所工作人员毕梅庭玩忽职守,造成耕地破坏问题。2013年1月,王某某与天长镇郝家台村委会签订协议,以平整土地、建蔬菜大棚、建蓄水池为名非法占地开采煤矿。时任井陉县国土资源局天长中心所副所长许德义、工作人员毕梅庭,在巡查中发现王某某违法开采行为后,未认真全面开展调查,未及时查封违法施工机械,造成69010.8平方米(合计103.52亩)基本农田耕作层被破坏,并形成了长约200米,宽约100米,深约20米的大坑,导致耕地无法耕种。许德义、毕梅庭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许德义受到撤销国土资源局小作中心所副所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毕梅庭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井陉县微水镇五里铺村村委会主任王新明占用耕地建住宅等问题。 2013年,王新明在未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五里铺村果园旁占地372.55平方米建设住宅,2015年建成入住,并圈占490余平方米的果园。王新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方面

  4。井陉县小作镇卢峪村党支部原大大卢军军侵占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卢军军利用职务便利,在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过程中,将其耕种的0.36亩撂荒地登记为村集体自留地,非法领取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24480元。卢军军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4480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5。井陉县秀林镇神堂寨村党支部原大大、村委会原主任高建庭侵占集体资产问题。2017年,上级拨建神堂寨村太阳能路灯75盏,由中标单位施工安装。高建庭安排将3盏太阳能路灯安装在自己经营的砖厂门口和厂区内,未支付9000元的路灯及安装费用。高建庭还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村党支部大大职务处分,侵占的3盏太阳能路灯由其为村购买安装。

  6。井陉县测鱼镇西沟村村委会克扣群众粮食直补款问题。2009年12月,西沟村召开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把减少人口耕地户的粮食直补款直接补给增加人口的耕地户。经董聪明、张恩文同意,将西沟村2010年减少的8口人耕地,登记在村委会会计名下。2010年至2016年,村委会共克扣粮食直补款6045元。董聪明、张恩文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克扣的6045元粮食直补款退还实际种粮户。

  7。井陉县吴家窑乡吴家窑村党支部原委员史竹筛侵占集体资产问题。2007年10月1日,史竹筛以其弟史某某名义与吴家窑村委会签订《临建(商品房)占地协议书》,承包村一片场地,兄弟二人合伙拟建养猪厂。该协议书一直由史竹筛持有。史竹筛自2009年至2017年,一直未缴纳占地费,却以实际承包人名义,在2015年收取高某某临时占地款5000元,在2017年收取高速公路施工方临时占地款3105元。史竹筛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侵占的8105元集体土地收益上缴村委会。

  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回头看”方面

  8。井陉县于家乡康家村党支部原大大康兴堂贪污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款等问题。2017年12月,康兴堂和村委会委员樊彦萍,伪造水毁道路工程用料明细,从上级拨付的2016年“7.19”洪灾水毁道路恢复工程款中套取40990元,康兴堂用其中20402元结算了任村党支部大大期间在饭店、商店的各种花销,375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助等,其余资金用于村委会日常支出。此外,康兴堂利用职务便利,用自己的6分耕地,先后通过3次以少换多,侵占集体机动地6.5亩。康兴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樊彦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3252元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9。井陉县孙庄乡冶里村党支部原大大贾双考克扣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贾双考以村委会借款名义,从5户危房改造户补助款中,每户克扣1000元共计5000元用于村委会支出。贾双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000元退还危房改造户。

  10。井陉县天长镇郝家窑村村委会办理低保收取费用问题。2012年1月,郝家窑村村委会在为5户村民办理低保手续过程中,经村委会主任梁义生同意,分别收取1户500元、4户1000元费用,共计4500元。梁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4500元费用退还低保户。

  辛集

  近日,辛集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典型案例↓↓↓

  1。辛集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孟彦欣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辛集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孟彦欣,在任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商务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期间,实际配备、长期使用办公用房43.03平方米。面积超出了“县级机关正科级18平方米/人”规定标准。经中共辛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孟彦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辛集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田学强、旅游科副科长田浩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8年,田学强负责全市旅游公厕建设的督导工作,并及时将建设进度、完工情况向省旅游委报送。到2018年6月,我市已完成4座旅游厕所建设。7月2日,省旅游委在工作群中通知各市启用微信客户端进行上报,直到7月12日,田浩杨才用微信客户端上报完工情况。2018年7月18日,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集7月1日至5日各地上报数据进行通报,辛集市上报采集数据为零,给我市造成不良影响。经辛集市监委委务会议决定,给予田学强警告处分,给予田浩杨记过处分。

  3。南智邱镇敬老院长张树杰套取五保资金的问题。张树杰负责南智邱镇敬老院工作期间,该院五保人员死亡后,张树杰擅自做主未将7人死亡信息按要求上报,致使上级民政部门仍继续为这些人员发放五保金共91413元。全部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2017年10月,该敬老院将民政部门多发放的五保金上交财政。经辛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树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新城镇满家湾村党支部大大张计良违反群众纪律问题。新城镇满家湾党支部大大张计良,2013年1月未经满家湾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和公示,私自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父张铁祥增补到该村低保人员名单中,使其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截止2017年12月,张铁祥共计领取低保金9520元。经辛集市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计良严重警告处分。

  5。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郭村党支部大大李志广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辛集市水文打井队无偿为中里厢乡北郭村打农田灌溉水井过程中,北郭村党支部大大李志广擅自向群众收取费用共计2000元,将收取群众的集资款不及时交给村集体,用于个人开支。经辛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志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辛集市中里厢乡泊庄村支部大大杨杏礼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9月,辛集市中里厢乡泊庄村三名贫困户被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杨杏礼作为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负责人,安排部署不认真细致,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接到通知后,未告知危房改造户应该享受的补贴资金数额,2018年3月被省专项办问责指导组检查发现,给我市造成不良影响。经辛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杏礼党内警告处分。

  7。辛集市前营乡西刘庄村支部大大甄径途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4年度,前营乡政府退还西刘庄村收取的51名低保户、10名五保户的合作医疗款4270元(每人每月70元);2015年度退还西刘村收取49名低保户合作医疗款5390元(每人每年110元),两年共计9660元。因村委会经费紧张,甄径途与村主任王锋商议后决定,用于村集体维修吃水井等开支,经辛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甄径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沧州

  沧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盐山县孟店乡李辛村党支部大大兼村委会主任王金华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盐山县孟店乡李辛村党支部大大兼村委会主任王金华在明知他人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资金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其家庭收入及危房改造面积,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2018年6月,王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2。吴桥县宋门乡王温村党支部大大兼村委会主任王书良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5月,吴桥县宋门乡王温村肉羊养殖项目与15户贫困户签订了入股分红协议书。村委会委员王洪彪为该项目监督人,在贫困户分红不到位的情况下上报足额分红照片。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张学良在未核实分红资金是否发放到位的情况下,就向上级报送分红报表。村党支部大大王书良在未核对分红是否到位的情况下,就在上报的足额发放分红款报表上签字、盖章。2018年6月,王书良、张学良、王洪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沧州市纪委监委)

  张家口

  蔚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宋家庄镇西大云疃村党支部大大韩多红优亲厚友、违规为其父领取低保金问题。2013年9月,西大云疃村党支部大大韩多红父亲死亡后,韩多红利用职务便利,仍然为其父领取低保金至6个月,共计784元。韩多红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3月,韩多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2。暖泉镇西辛庄村党支部大大马春花违规操作扶贫项目问题。2016年,西辛庄村在实施肉牛养殖项目中,西辛庄村党支部大大马春花帮助肉牛养殖户王成宝和兰明借牛照相验收,骗取国家扶贫资金6000元。马春花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6月,马春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违规资金。

  3。下宫村乡西杨家小庄村委会主任段恒违规享受扶贫政策、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在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西杨家小庄村委会主任段恒将自己房屋列入危房改造范围,违规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00元。2017年,在低保户精准认定精准核查工作中,段恒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其母亲清退,导致其母违规领取低保资金350元。段恒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3月,段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秦皇岛

  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昌黎县靖安镇吴各庄村党支部大大黄占静、村委会主任刘福运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6年,黄占静、刘福运在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本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王某、刘某等人出具虚假贫困证明,为其办理危房改造申报手续。2018年7月,黄占静、刘福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龙县陈官屯镇民政所负责人邢锦华、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高旗工作失职问题。2015至2016年,邢锦华、高旗分别任陈官屯镇民政所所长、规划所所长期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批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导致赵某、闫某、韩某等人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96万元。2018年7月,邢锦华、高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副镇长逯松,王厂村党支部大大逯松林、党支部副大大杨林、党支部委员龙海河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月,王厂村在申报天钱养鱼垂钓园扶贫项目时,违规将非贫困人员张某纳入该项目筹资合建名单。包村领导干部逯松未认真核实贫困人口信息,将张某作为贫困人口,造成张某违规参与扶贫项目并享受扶贫项目资金5000元。对此,逯松林、杨林、龙海河负有直接责任,逯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逯松林、杨林、龙海河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逯松林、杨林、龙海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逯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唐山

  玉田县通报2典型案例↓↓↓

  1。玉田县林头屯乡柳庄子村党支部大大刘维奎、村委会主任刘庆柱在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刘维奎、刘庆柱在提名上报危房改造户名单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失职,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户村民上报。刘维奎、刘庆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玉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站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乱收费问题。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在税务机关停收出租车机打发票工本费的情况下,仍以每卷5元的费用违规收取出租车机打发票工本费1.16万元,用于日常接待等支出。对此,玉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站站长张学文、副站长曹瑞林负有领导责任,前后两任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洪玉平、贾晓东负有直接责任。洪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学文、曹瑞林、贾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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