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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限行通知!河北10市启动区域万圣夜人偶事件簿4应急响应!

网络整理 2018-10-21 社会新闻
(原标题:最新限行通知!河北10市启动区域应急响应)

最新通知!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于10月19日18时至2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冀气领办〔2018〕269号

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19日午后起,河北省扩散条件逐渐转差,?20日至22日扩散条件整体不利,高空受脊区影响,近地面湿度较大,部分城市有逆温过程出现,地面受南风影响且风速较小,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初步预计23日白天大部分地区扩散条件改善,全省空气质量达到良至轻度污染水平。

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0月19日18时至2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每日10时前,请各市及成员单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目前,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廊坊、沧州、定州?等9市实施工作日2个尾号限行的措施。此外,保定、邢台、唐山、邯郸、衡水、辛集、定州等市对大型货车、柴油货运车辆等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

保定

保定市政府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于10月19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24时。

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二级响应措施包括: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邢台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

根据《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主城区进一步严控SO2、NO2、CO排放的强化措施》(邢气领【2018】4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自2018年10月19日起启用我市环城区内钢铁北路与龙岗大街交叉口南口、107国道与龙岗大街交叉口南口、西外环与中兴大街交叉口东口、西外环与新兴大街交叉口东口、祥和大街与钢铁南路交叉口北口、祥和大街与107国道交叉口北口、祥和大街与襄都南路交叉口西口、祥和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西口、港口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东口、港口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北口、东静庵与东华路口东口、中兴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北口、中兴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东口、英华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西口、东华路与富强路交叉口东口等15处道路限高架,限高2.8米,禁止柴油货运车辆通行。柴油货运车辆已取得市区通行证的车辆可从钢铁北路与龙岗大街交叉口南口、107国道与龙岗大街交叉口南口、西外环与中兴大街交叉口东口、西外环与新兴大街交叉口东口、祥和大街与钢铁南路交叉口北口、祥和大街与107国道交叉口北口、中兴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东口、港口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北口通行,公安交警部门在上述八个路口设置警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

在此期间需途经我市过境且未取得市区通行证的柴油货运车辆请绕行其它道路通行,具体如下:

一、邢和铁路龙岗大街地道桥断交施工期间,途径龙岗大街过境的柴油货运车辆,一是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沿西外环向北至龙岗大街经邢衡高速离境;二是沿西外环向南至祥和大街经邢汾高速离境;由东向西的柴油货运车辆沿龙岗大街向西至107国道向北经邢衡高速离境;三是沿龙岗大街向东至邢州大道经东外环离境。

二、其余途经邢台市区过境的柴油货运车辆建议绕行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邢衡高速、邢汾高速、东外环)过境。

三、向市区运送生活、生产必需物资的“绿色通道”(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奶、蛋等)黄牌照柴油货运车辆、邮政专用车、快递车辆及驻地车辆,到上述八个警务站办理临时通行证或通过互联网及邢台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就近入市、出市,并按照临时通行证上规定的路线时间在限行区域内通行,没有办理通行证的黄牌照柴油货运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市区。

唐山

唐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自2018年10月19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其中,移动源限行措施包括:

1、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号)执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全市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邯郸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市政府决定2018年10月19日18:00起启动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通知明确:

无通行证的重型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主城区。市公安交警支队及城管部门要严查夜间大型柴油货运车辆及渣土运输车辆,确保按照规定路线全密闭运输,违法违规车辆一律高限处罚到位。

衡水

衡水市大气办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10月19日18时至2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其中,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

机动车限行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禁止行驶;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和柴油货运车上路行驶。

辛集

辛集市大气办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于10月19日18时至2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应急响应。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

建成区禁止国一、国二的机动车和柴油货运车、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定州

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18时至10月2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不再另行通知。其中,机动车限行措施包括:

市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Tags:限行   货车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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